酒局虽小,危害甚大。有的党员干部工作日喝酒,影响了正常工作的开展;有的党员干部“酒杯一端,原则放宽”。作为党员干部必须牢记饮酒相关规定,时刻紧绷纪律之弦,严防违规饮酒,强化作风建设。
一、严禁参加会议、教育培训、上班等活动期间违规饮酒。
二、严禁值班值守或在应急抢险救灾期间违规饮酒。
三、严禁违规出入内部食堂、“一桌餐”等隐秘场所饮酒。
四、严禁组织、参加“老乡会”“校友会”“战友会”等以拉关系为目的、带有“小圈子”性质的宴请饮酒。
违规组织公款宴请饮酒,违反廉洁纪律。根据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第一百一十三条“违反有关规定组织、参加用公款支付的宴请,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,情节较轻的,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;情节较重的,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;情节严重的,给予开除党籍处分”之规定,进行处理。
违规饮酒、酗酒闹事或者发表不当言论,造成不良影响,违反生活纪律。根据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第一百五十三条“在公共场所、网络空间有不当言行,造成不良影响的,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;情节较重的,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;情节严重的,给予开除党籍处分”之规定,进行处理。
公司纪委办温馨提醒
日常工作生活期间,违规饮酒危害大,切勿以身去试法。公司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,深刻认识违规饮酒的严重后果,在酒杯面前保持清醒,在酒桌面前守住底线,切实维护国有企业党员干部良好形象,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