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古镇公司执行责任报告制度(试行)

  一、目的 

  为使公司所安排布置的各项工作“件件有交待,事事有着落”,保证各项工作落到实处,养成遵守制度、规范化工作的习惯,同时为评估各部门各岗位员工的工作绩效提供依据,公司根据需要现特制定执行责任报告制度。

  二、组织机构

  公司拟成立监督小组,主要由监审部负责,成员为各部门派出一名人员。

  三、监督工作内容

  日常工作计划的制定和完成情况。

  四、监督办法

  1、执行责任追究制度。公司员工对职责范围内工作任务的执行结果,部门负责人可随时进行监督、抽查、审核,并可召集该员工陈述工作结果对部门整体运作所带来的相关效应。

  2、实行无为问责制度。“无为行为”是指不履行或不正确、及时、有效地履行规定职责,导致工作延误、效率低下的行为;或因主观努力不够,工作能力与所负责任不相适应,导致工作效率低、工作质量差、任务完不成的一种工作状况,无为就是过对于部门和单位出现的无正当理由,未完成公司下达的工作任务或不履行或未认真履行职责,影响整体工作安排的,应采取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、诫勉谈话、通报批评、书面检查、公开道歉、劝其引咎辞职等方式,对部门主管予以问责,以达到惩戒的目的,提高执行力。

  3、实行工作复命制度。对主管领导所安排的任何工作,不管完成与否,被安排人都要在规定时间内向安排人复命,保证事事有落实、件件有回音。当执行人在执行开始后发现有困难或阻力,无法按时完成,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公开、正当的程序向主管领导反映,否则就没有任何理由不完成工作和任务。同时完成任务,也应及时复命。这是保障执行指令、加强执行力、提高工作效率的重要手段。

  五、强化绩效考核体系建设

  绩效考核是提高执行力的有效途径。绩效考核体系建设应该围绕公司的整体经营规划而建立,根据绩效考核指标方案,明确考核范围,营造公平公正的工作氛围,体现个人与团队之间的平衡关系,最大限度地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,提高执行力。
监审部将开展深入全面的监督检查,对于未遵照执行、流于形式、工作计划拖延等各种行为明确考核惩罚规定,按照逐级追究责任的原则,落实考核处罚。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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